临时公告(重大事项)【2024】1号
根据《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)有关规定,现将本公司更换法定财务报告审计师重大事项有关信息披露如下:
按照《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(财金〔2020〕6号)中对国有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审计师年限不得超过8年的相关规定,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本公司提供连续服务的年限已经达到规定时限,2024年须进行更换。
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,根据公司股东中国再保险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作出的《股东决定通知书》(中再股东决定〔2024〕16号),本公司决定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2024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师。
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
2024年8月7日